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17:50:43

各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要求,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依据,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请务必核准。

各年级应对全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工作小组

(一)学院认定工作组

组  长:刘汭雪

成  员:贺颖、卜海东、晏勇、黄文静、巨濛、刘晓娜、陈平、王龙军、周廷伟、王丹丹、王鹏、杨继勇、赵晶晶、李佳杰、钟明敏

职 责:负责审核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指导、监督各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辅导员、班主任

副 组 长:年级长

成  员:原则上每寝室应有1名代表,但不超过2名,应兼顾性别平等与少数民族学生,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职  责:负责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

代表产生办法: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由各班级选举产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者原则上不进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若特殊情况已进入小组,在认定评议工作中,应采取回避原则。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对象

学院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公费师范生均需要认定)。

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认定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19月16日—9月17日,各年级分班确定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确定后在班级公示。

2. 9月16日—9月18日,有需要的学生登陆学生成长与全生命周期学生工作平台申请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登陆网址:ehallxgdt.swu.edu.cn,用户名账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学生申请通道将于9月18日24: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3. 9月18日—9月22日,各年级展开具体评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审核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 以年级为单位,在9月22日下午18:00前提交以下材料:

将《年级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9132736@qq.com)

《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交学院133办公室,黄文静老师)。

评定通过后,以上材料都可在系统上导出。

5. 学院审定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提交给学校资助中心。

6.学院原则上不受理匿名、越级反映情况,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各级认定工作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如有不实反映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工作建议受理信箱:1564565156@qq.com     工作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