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9 09:28:50

各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请各年级根据《西南大学本科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西校〔2019〕371号》、《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年级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好2020-2021学年度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为做好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与评优评奖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根据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成立年级综合考评小组,各班成立班级学生考评小组。

(一)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  员:教务秘书、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工作。

(二)年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组成: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年级长、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综合考评工作。

(三)班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组成:各班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各寝室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申请和汇总工作,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

二、工作要求

1.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务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生考评成绩和评优结果要在本班级和年级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若有涉嫌违规行为,可向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和举报。

2.各项评优评奖指标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度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执行。社会工作方面,学校各级学生组织成员加分值为0-15分,各项具体加分情况参照《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进行认定。

3.集体荣誉加分如因评奖时间滞后的,均放在下一学年度加分。如集体成员有变化,按原集体成员加分。

4.相关比赛获奖,根据《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加减分依据汇总(参与活动汇总)》执行,其他未统计在内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并提交到年级综合考评小组进行认定。

5.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及比例严格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执行。优秀学生标兵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名,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学生优秀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奖和国(境)外研学奖,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

6.转专业的学生,纳入原学院(部)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交换生(指我校交流到外校的交换生)和港澳台学生纳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借读生不纳入借读学院(部)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

7.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申请都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登陆网址:ehallxgdt.swu.edu.cn,用户名账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

三、工作日程

1. 9月19日,公布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定稿的《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启动2020-2021学年度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

2. 9月19日-9月29日,各年级组织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结果由各年级公示;

3. 9月30日中午12:00点前,各年级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物理大楼133办公室,2021级辅导员黄文静老师处。

学生综合考评表(智慧学工系统导出,每个学生一份,学生意见栏手写“属实”并签字)

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审批表(智慧学工系统导出打印)

奖学金登记表和汇总表(同上)

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和汇总表(同上)

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汇总表(同上)

注:审批表的排序与汇总表的排序相同。

  1. 9月30日,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报送纸质材料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将材料送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处签字,学院党委盖章,确定各年级公示名单。

    5.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统一公示2020-2021学年度国家各年级奖学金、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6.10月11日17:00前,学院将公示无误的终审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

    7.各年级要把教育和考评工作相结合,通过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使之成为教育学生成长成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鼓励学生努力奋斗和积极进取的一次教育活动。

    8.学院原则上不受理匿名、越级反映情况,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如有不实反映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工作建议受理信箱:1564565156@qq.com 

    工作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