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西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18:00:35

2017级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了《关于评选2021年西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决定开展评选2021年优秀毕业生工作。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工作机构

组长:李余廷、刘汭雪

成员:赵建伟、贺颖、匡泯泉、杨铁、周东叶、黄文静

二、评选对象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本科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残疾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学业考评和综合考评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和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现有条件无不能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情形。

4.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残疾学生除外)。

5.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诚信就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恶意违约的情形。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到村任职、参加组织部选调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比例

按不超过拟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人数的15%进行评选推荐。

五、评选程序

1. 4月25日-4月27日,本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其中“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以第三人称名义填写。

2. 4月28日—4月29日,班级评选。各班成立由学生骨干、寝室代表组成的不少7人的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组织集体评议工作,择优推荐,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将个人纸质材料、电子汇总表于4月29日下午17:00时前上报年级办公室。

3. 4月30日-5月5日,年级审查。4月30日,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

4. 5月6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

5. 5月6日-5月8日,学院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六、评选工作纪律

1、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021年西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环节评审小组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如有不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学院原则上不受理匿名、越级反映情况,对评选工作有异议的,必须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各级评审工作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学院纪委对评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工作咨询和建议受理信箱:1564565156@qq.com   

工作咨询和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附件1: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