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了《关于评选2021年西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决定开展评选2021年优秀毕业生工作。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工作机构
组长:李余廷、刘汭雪
成员:赵建伟、贺颖、匡泯泉、杨铁、周东叶、黄文静
二、评选对象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本科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残疾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学业考评和综合考评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
2.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和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现有条件无不能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情形。
4.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残疾学生除外)。
5.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诚信就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恶意违约的情形。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到村任职、参加组织部选调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比例
按不超过拟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人数的15%进行评选推荐。
五、评选程序
1. 4月25日-4月27日,本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其中“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以第三人称名义填写。
2. 4月28日—4月29日,班级评选。各班成立由学生骨干、寝室代表组成的不少7人的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组织集体评议工作,择优推荐,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西南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将个人纸质材料、电子汇总表于4月29日下午17:00时前上报年级办公室。
3. 4月30日-5月5日,年级审查。4月30日,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年级范围内公示。
4. 5月6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
5. 5月6日-5月8日,学院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六、评选工作纪律
1、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021年西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
各环节评审小组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如有不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学院原则上不受理匿名、越级反映情况,对评选工作有异议的,必须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各级评审工作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学院纪委对评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工作咨询和建议受理信箱:1564565156@qq.com
工作咨询和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