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6:02:46

各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请各年级根据《西南大学本科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西校〔2019〕371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西校〔2019〕372号)、《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年级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好2023-2024学年度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一)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 员:教务秘书、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工作

(二)年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组成: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年级长、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并开展本年级学生综合考评各项工作,若存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中没有涉及的争议部分,提出处置意见并提交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三)班级学生考评小组

组成:综合考虑班团委干部、党员、普通学生、男女性别比例、民族构成等情况,总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职责: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组织学生互评、统计综合考评结果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申请和汇总工作,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

二、工作日程

9月6日-9月22日: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和班级学生考评小组,开展综合考评,并在年级范围内完成最终排名公示;

9月23日-9月27日:各年级在综合考评基础上,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拟确定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获得者个人/集体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年级及时公示。

9月29日-9月30日: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0月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各年级综合考评结果、评优评奖拟推荐名单;

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统一公示2022-2023学年度各级奖学金、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7. 10月11日10:00前:各年级完成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材料:

①学生综合考评表(智慧学工系统导出打印,每个学生一份,学生意见栏要求手写“属实”再签字,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学院党委盖章)

②奖学金在学工平台中完成学院审批环节

③先进个人在学工平台中完成学院审批环节

④先进集体在学工平台中完成学院审批环节

完成“优秀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奖”“国(境)外研学奖”相关材料提交。

三、工作要求

1.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评排名和评优评奖结果要在本班级和年级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若有涉嫌违规行为,可向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和举报。

2.各项评优评奖指标请严格按照《2023-2024学年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执行,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学院推荐1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学生优秀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奖和国(境)外研学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转专业的学生,纳入原学院(部)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交换生(指我校交流到外校的交换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纳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借读生和外校交流到我校的交换生不纳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

5.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都在学工平台进行,实际结果均以系统为准。

6.各年级要把教育和考评工作相结合,通过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使之成为教育学生成长成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鼓励学生努力奋斗和积极进取的一次教育活动。

7.学生如果对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结果有异议,按规定在公示期内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如有不实反映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工作建议受理信箱:1349132736@qq.com

工作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