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8 09:08:54

为做好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党委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标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正面教育原则,对党员做出客观评价,确定相应等次。

二、评议范围

学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含出国< 境>党员、预备党员)。

三、评议内容、方法和标准

(一)评议内容

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党规党纪、发挥党员作用和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任务等开展评议。

(二)评议办法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采取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评定”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

(三)评议等次

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分别确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等次。

(四)“好”的党员评议标准

1.符合《党章》规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讲政治守规矩,学习(工作)成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好。

2.党内外群众评价较高,民主评议中“好”的比例占60%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好”的等次:

(1)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散布、传播与党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

(2)思想观念消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中态度不端正;

(3)无故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或党支部活动,或请假超过1∕3;

(4)不按时交纳党费;

(5)应转移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

(6)出国(境)期间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7)党的宗旨观念不强,在名利面前斤斤计较;

(8)违反学校纪律、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术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9)教工党员未完成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务;

(10)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出现较严重滑坡;

(11)违反党员廉洁自律规定。

(六)未经批准未参加此次民主评议(含书面、在线参加评议)的,不能确定为“好”和“较好”的等次。

四、评议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学习(2017年1月1日前)。各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本实施方案,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思想、范围、内容、方法、标准、程序及工作要求。

2.精心准备(2017年1月5日前)。每位党员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交心谈心,准备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2017年1月12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开展自评、互评和测评。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找出差距,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思路。

(2)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开展批评。

(3)民主测评。参会党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4)党支部书记总结发言。

4.组织评定(2017年1月15日前)。支委会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后等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与正式党员相同,但不确定等次。

5.结果处理(2017年2月底前)。党支部将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党员本人。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分情况,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妥善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评议和监督。确因出国(境)等特殊情况不能亲临评议会的,须向所在党支部申请,并通过提交书面材料、在线发言等方式参加评议。

3.各党支部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核汇总。

4.对本次评议中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各党支部及时上报学院党委,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进行处理。



附件: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xlsx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xlsx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