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实验技术系列教师首次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暂行规定
物理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实验技术在物理学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历史原因,我校实验技术系列教师一直没列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院实验技术系列教师的学术发展,也不利于实验技术系列教师队伍的稳定。基于上述考虑,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实验技术系列教师。
2. 能开设1-2门硕士研究生课程。
3. 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和一定的科研经费。在成果统计时间范围内(本人申请本岗位之前的三年内,下同),第一主持人身份主持的C类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且E类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10万元。
4. 成果统计时间范围内,在所申请学科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在国内A1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国外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国内A1、国内A2、国外A2、国外A3期刊上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二、申请时间及审核程序
1. 学院每年7月启动一次此项工作,教师在启动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2. 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查基本条件。
3.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进行评议并投票,赞成票数超过2/3的视为通过。
三、导师权益
1. 在学院内,通过审核的实验技术系列硕士生导师与其他硕士生导师在招生指标、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等所有方面均享有同等的权益。
2. 对于在职称评审等涉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成果方面的认定问题,学院将积极具实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维护其合理权益。
四、其他
学校如果出台实验技术系列教师首次申请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制度,则此暂行规定自动作废。
五、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商定后负责解释。
六、本暂行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