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02 16:44:37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原则上招收不超过1名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含分管领导、招生导师代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经学术委员会提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成立由5-7名教授或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的材料评定小组及综合考核小组。

四、材料评定阶段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所有“公开招考”类考生须根据我院网页《“公开招考”类博士考生提交材料公告》要求提交审核材料,材料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材料审核评定。材料评定按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分别进行评分。

1.外语水平(10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相关)等相关材料评定,其中CET-6≥425;IELTS≥6.0;TOEFL≥80视为满分。

2.专业基础(100分)。

专业基础为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等各项观测指标之和。主要内容包括:

1)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表综合评定。

2)发表论文:累计不超过25分。

根据所发表论文的学术水平、本人的排名及论文发表期刊或学术会议的学术影响等评定。论文须为已公开发表;若未公开发表,应有正式的接收函。

3)硕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专家推荐意见等:累计不超过50分。

4)其他(专利、竞赛获奖等能体现考生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相关材料):累计不超过15分。

(二)材料评定成绩的使用

材料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材料评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学院将严格按照各专业考生材料评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少民骨干、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材料评定成绩=外语水平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80%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

1.“公开招考”类考生,根据材料评定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确定不低于1:1.2,不高于1:2数量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

2.通过材料审核评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公开招考”类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经公示合格的申请考核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1.综合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本次考核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网络远程考核,同时将腾讯会议作为备用。考核过程考生端须“双机位”模式设备,“4G”、“WIFI”双信号链接,具体流程及平台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请考生提前准备设备、登录系统熟悉使用流程并开展调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和网络连接正常。为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考核前学院将组织模拟演练,原则上每位考生都应参加演练。无故缺席演练者,因不熟悉考核流程而影响综合考核成绩的后果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http://physics.swu.edu.cn/)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综合考核时间

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预计6月15日-22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同时考察考生既往学业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1)外语水平(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基础,包括考生约5分钟英语自我介绍、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等。

(2)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分)。主要考察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志趣;学术研究计划;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综合考核次序

通过在线考核系统随机确定复试次序。

5.综合考核成绩的确定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8367423)。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拟录取规则

(一)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按学科专业分配如下:

1.普通计划

   应用数学:2名;

   固态物理与化学:3名。

2.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依据学校下达计划招生。

(二) 每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不含专项计划)。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专业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三) 同一考生类别、同一学科专业内,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2020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六)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寄出。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电话:023-68367423;邮箱:yjsbgs@swu.edu.cn.

2.监督申诉电话:023-68252837;邮箱: wlxyjiwei @swu.edu.cn

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