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4 17:32:15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

(三)加强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光、熊祖洪

副组长:吴正茂

成员:刘汭雪、陈洪、廖伯琴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二)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组长:刘汭雪

成员:王俊忠、谭兴文、邱晓燕

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综合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熊祖洪、吴正茂、夏光琼、杨晓晖、廖伯琴、陈洪、王俊忠。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

1、普通计划

学科门类

外国语成绩要求

业务课成绩要求

教育学

≥50

≥60

理学

≥40

≥60

2、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

外国语成绩要求

业务课成绩要求

少民骨干计划(少数民族考生)

≥50

≥60

(二)综合考核

1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到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未如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笔试科目

面试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

物理学前沿

考生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以及学术研究计划等

4月28日上午8:30-11:30

物理大楼东附楼246室

4月28日下午14:30

物理大楼东附楼246室

3、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含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笔试与面试的比例为1:1,即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份,合格分为60份,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规则

1、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同一学科内,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额为止。以下考核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拟录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寄出。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电话:023-68367423;邮箱:yjsbgs@swu.edu.cn.

2、监督申诉电话:023-68252837;邮箱: wlxyjiwei @swu.edu.cn


    附件三: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表.docx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