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5 17:04:5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西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在职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三)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2.综合考核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

3.综合考核小组

经学术委员会提名并确定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实施综合考核工作。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

1. 普通计划考生:

学科门类

外国语

成绩要求

业务课

成绩要求

课程与教学论

≥50分

≥60分

应用数学、固态物理与化学

≥40分

≥60分

2. 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

外国语

成绩要求

业务课

成绩要求

少民骨干计划

汉族考生

≥70分

≥60分

少数民族考生

≥60分

≥60分

 

(二)综合考核

1. 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未如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笔试科目

面试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

物理学前沿

考生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及学术研究计划等

5月22日14:30-17:30

物理大楼东附楼246室

5月23日8:30

物理大楼东附楼246室

3. 体检及缴费

综合考核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工作日),体检须空腹,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附件八)《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九)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即100元/生,请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在报到前登录西南大学财务处网页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院网页通知。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含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笔试与面试的比例为1:1,即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规则

1. 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如下:

普通计划:5名;

少民骨干计划:1名。

2. 每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

3. 拟招生指标在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固态物理与化学三个学科专业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拉通使用。

4. 同一学科专业内,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 以下考核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6.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 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寄出。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电话:023-68367423;邮箱:yjsbgs@swu.edu.cn.

2.监督申诉电话:023-68252837;邮箱: wlxyjiwei @swu.edu.cn

 

附件: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详细流程图.docx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