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13 14:51:02

中共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文件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物20241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检查与隐患督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工作流程》(西大实设〔2019110号)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的人员组成与职责

根据学校关于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学院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具体人员和责任分工如下:组长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副院长担任,负责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具体部署、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危险源及危险化学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审核与督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等工作;成员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实验室安全监理、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学院所有实验室技术安全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指导督促各实验室开展隐患整改任务以及学校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具体事宜的联络、沟通等工作,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积极配合学院定期进行的日常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安全检查方式

1. 全体实验室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安全责任为重点,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相关成员参与的全面检查,每个月组织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大节假日及寒暑假前,应组织开展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工作;

2. 重大风险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监理、重大风险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员等,针对实验室重大风险源(设备、化学品)的常态性检查,其中重大风险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每周排查一次具由重大风险源的台账、使用及储存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

3. 专项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是对高温高压设施设备、公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射线装置及大功率激光源等系统、应急预案分别进行专项安全突击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处置与结果反馈

1. 安全检查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设施设备、违规实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有关人员及时予以纠正;

2. 安全检查必须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结果必须及时上传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并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安全隐患的定级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处理意见及整改时限等;

3.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报告,对安全隐患有不改不报者,学院将依据《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西物〔20248号)给予严肃处理。

四、安全检查后的隐患督改方式

1. 安全检查后,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必要时应责令实验室停止实验活动,立即整改并复查;

2. 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

3. 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整改责任人在系统中填写整改记录,上传整改现场照片,经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督改工作组复查整改情况后由复查人填报上传整改结果,形成完整安全隐患整改督改闭环;

4. 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并暂停该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直至整改验收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本细则由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