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教学科研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工程项目等
实验及实验室安全风险和准入评估专家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实验室建设与安全使用,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和实验项目技术安全风险,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校〔2021〕26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成立教学科研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工程项目等实验及实验室安全风险和准入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负责日常开展实验项目(科研项目、毕业论文设计、大创项目等)、实验室工程项目等实验及实验室安全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准入评审。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重大危险源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活动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组成
专家组组长:王飞(光学专业)
专家组成员:雷衍连(凝聚态专业)、卢玉明(凝聚态专业)、杨科(理论物理专业)、孙凯(实验中心)。
实验室安全风险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或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包括光学1人,凝聚态2人,理论物理1人,本科教学实验中心1人。原则上,学院对实验室风险评估专家组每两年进行一次专家成员资格审查,并进行一次轮换。本通知涉及专家组成员履职时间至2028年5月30日止。
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一)实验室工程及实验项目(科研项目、毕业论文设计、大创项目等)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的风险。
(二)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三)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四)组织与监督安全教育课程、教育培训和考试、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参与实验室安全准入方案、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的修订。
三、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及时间点:
(一)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项目需在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制定教学大纲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其他涉及实验的学生科创项目在项目申报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实验项目在开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三)教师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项目签订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四、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新增实验项目或现有实验项目新增风险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学院将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进行备案;有重大风险的实验项目须经学校职能部门审定通过,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风险评估后需改建、扩建和调整实验室流程:
1.实验室责任人向学院提交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专家组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对实验室进行实地勘察。
2.学院将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评估报告和建议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审定。
3.学校职能部门审定同意后,学院将参考风险评估中涉及的具体危险源督导实验室责任人对实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调整。
4.学院在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该实验室重新进行安全分级分类。
5.实验室工程项目方案或工艺流程如有重大调整或原先评估时未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实验室责任人需按照流程重新申请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主动采取有效管控防范措施。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2日